颍泉区校舍建筑抗震性鉴定
对校舍、医疗机构等公共建筑及无抗震设计要求的房屋,依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2008年版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对房屋的抗震性能进行排查、鉴定及验算。
中小学房屋抗震检测鉴定的结果将直接关系到房屋的安全性和使用性。根据检测鉴定的结果,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1. 对于抗震性能良好的房屋,可以继续使用,但仍需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房屋的安全。
2. 对于抗震性能较差的房屋,应及时进行加固和改造。加固和改造的方式应根据房屋的具体情况而定,可能包括增加结构构件、加固连接部位、提高材料强度等。
3. 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应立即停用,并采取紧急措施保障师生的安全。在处理中小学房屋抗震检测鉴定结果时,应充分考虑到房屋的安全性、经济性、可行性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加固和改造方案。
经安全鉴定为Asu、Bsu、Csu的校舍,需进一步进行抗震鉴定。抗震鉴定应由县区校安办委托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承担鉴定工作(地震部门、建委配合工作)并出具《抗震鉴定报告》。在抗震鉴定过程中,对需要进行实体检测的校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负责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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